中国与欧洲核子研究中心合作机构联盟 · 秘书处设于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CCICC · 联盟秘书处

官方信息平台

组织与决策

三层架构,让分散的参与形成共同行动

指导委员会把握战略方向,机构委员会汇聚成员机构代表,秘书处承担日常协调与执行。

组织架构

联盟治理结构

联盟依据章程设立治理机构,并与 CERN 建立对应的协调接口。

CERN · 合作协调接口

指导委员会

Steering Committee · SC

负责联盟战略方向、重大合作事项与对外协调,审议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项目安排。

机构委员会

Institutional Board · IB

由成员机构在各实验与领域推荐的代表组成,负责议题形成、信息沟通与共识凝聚。

秘书处

Secretariat

设于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,承担日常联络、会议组织、文件流转与成员服务。

实验与领域代表 · 机构委员会

ATLAS
CMS
ALICE
LHCb
加速器
计算

席位设置、代表产生方式与议事程序以《联盟章程》及指导委员会最新决议为准。

职责分工

每个层级,各司其职

指导委员会 · 定方向

审议战略与年度计划,协调跨实验、跨单位的重大事项,代表联盟与 CERN 及国内主管部门沟通。

机构委员会 · 聚共识

汇集各成员单位在实验、加速器、计算等领域的代表,形成议题、反映诉求、推动落实。

秘书处 · 抓落实

承担联盟日常运行、会议与文件管理、成员联络、信息发布及对外协调的具体工作。

运行原则

平等、共识、透明、并行

联盟的运行尊重每个成员单位的自主性,也强调中方整体的协调性。所有重大事项经治理程序充分协商后决定。

  • 成员平等 — 不论规模与加入先后,成员在治理机制中享有平等参与权。
  • 协商共识 — 重大事项经充分协商形成共识,避免单方决定。
  • 公开透明 — 会议、文件与决定按程序向成员单位通报。
  • 并行不悖 — 联盟安排与成员单位现有实验合作并行,不相互替代。

常见问题

关于联盟治理的常见问题

联盟是法人机构吗?

不是。联盟是成员单位自愿组成的合作平台,不具法人资格,不设立公司、合资企业或任何商业实体。联盟对外签署的合作文件为框架性安排。

加入联盟需要出资吗?

没有强制出资义务。各成员单位自行承担本单位的人员与研究经费;CERN 按合作安排提供必要的场地、数据与办公等便利。具体项目如涉及共同投入,另行协商。

加入会影响我校现有的实验合作吗?

不会。联盟不改变、不替代成员单位与 ATLAS、CMS、ALICE、LHCb 等实验现有的合作安排,而是在其上增加一个面向中方整体的协调与政策平台。

成员如何参与联盟决策?

成员机构通过机构委员会(IB)推荐代表,参与各实验与领域的议题形成;指导委员会(SC)负责战略方向与重大事项协调。具体席位与表决程序以联盟章程为准。

如何退出联盟?

成员可依联盟章程及指导委员会商定的程序退出。退出不影响已启动的合作项目,相关安排按章程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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